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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討論何謂行動保存之前我們要先釐清行動指的是甚麼樣的行動?這些行動會是來自於誰?在王甫昌《當代台灣社會的族群想像》[1]一書中提到:

成員意識到自己的群體受到不平等的待遇時,有些人認為應該採取集體行動,改變這種不平等的狀態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就是說,在一個社會中某群或者是某人掌控了大部份的資源,為了維護既得的利益導致整個社會資源缺乏造成不均的現象,受到剝奪的人群一直被壓榨的情形下,當這些人群有了自覺時並且受不了在這種狀態下生存,再夾雜著不平等的族群意識下便會造成激烈的衝突。這些衝突可能是一種行動的展現,又可能是上街遊行來訴說不平等的遭遇進而換取大眾的關注,當然,這類的關注如果沒有誇世代、跨種族、跨地域的主要目標,就沒有辦法去號召許多人共同來行動,就像是樂生療養院它的訴求最終推到了人權此一目標,是大家一起可以認同的,才有這麼大的迴響力!反之,我們彼此沒有辦法形成大部份人的認同,而身旁的產物為文化資產的時候,「雲旭樓」就是個很好的例子,它在學校沒有形成一個整體的認同感,原因是生活在這裡的人們不感覺到有自身利益的受損或者是壓迫!自然也不會去在意它,更不用說要行動,一直到現在,即使系上被學校指定由我們來做保護的工作,但是,「雲旭樓」裡的很多工程學院的器具卻未被搬走、系上沒有共同的規劃,自然而然,「雲旭樓」就被閒置在那裡。

 

另一個例子是「中興新村」,當地居民對於「中興新村」的歸屬感不足,原因在於「中興新村」裡頭的這些成員都是在省政府機關工作人員所組成,退休時間一到或者是調派到另個地區,就不得在此繼續居住,他們只有任職時的使用權而已,所以對於現住所沒有深厚的情感紮基,我們可以利用一些活動來呈現出居民潛而未見的中興新村情感,像是給予一枝筆和圖畫紙勾勒出你心中的「中興新村」或者是後花園,讓人對於「中興新村」賦予一種想像,同樣的活動也可以適用在外地遊客身上,因為人們參予其中可以規劃屬於自己的「中興新村」,甚至是再辦一場音樂會,音樂會成員主要由「中興新村」的學校社團所組成,在氣氛的輔助之下去觀賞每一幅自己與別人的圖畫當中和「中興新村」作感情上的連結,建立起居民以及外地遊客對於「中興新村」的情感連帶,進而促使關心「中興新村」的人是具有憧憬的、想像性的。除此之外,再多美好的想像都是需要有危機感才能夠激發出行動力的,我們把他們精心繪畫出的作品張貼在音樂會優美的活動牆面上,像前文說的帶給他們心靈上情感的享受,在最後音樂會快結束時給予反差極大的震撼彈讓他們感受到危機感,震撼點在於由一個人扮演拆毀的角色,大力撕毀他們精心設計的後花園,直接去體會到未來可能發生並且無法挽回的事,危機感是必須被看見的,這樣才能夠發現「中興新村」在心目中的地位!

 


[1]王甫昌(2003),當代台灣社會的族群想像。台北,群學出版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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